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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作为在河北省关注度较高的院校,在冀招生几乎涵盖了所有艺术专业,传媒、美术、舞蹈、音乐、书法等均有招生,但是历年在河北省设考点招生的专业只有美术和书法类专业。今年的校考报名详细信息尚未发布,小伙伴们多关注本微信,公布后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发布的。
各位考生:
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已经启动,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2、江苏省考生注意事项:
①报考音乐学(师范)、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成绩无效。
③报考工艺美术以及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的工艺美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美术专业省统考,且成绩须达江苏省公办艺术本科(美术统考)省控线,否则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流行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均须参加音乐专业省统考,且成绩须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且成绩须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④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合作办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江苏考生。
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合作办学)的江苏考生只须在校内考点参加校考。
⑤本公告内容如与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为准。
3、外省考生注意事项:
①外省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省级统考(或联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使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也无效。
②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③我校除南艺校内考点外,有部分专业在外省设有专业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凡考生高考所在省设有考点的专业,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外省考点所在省份有专门规定的,考生须遵照执行。
4、我校2018年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个别乐种有报考省份限定,凡未列出的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笙、柳琴(限江苏省考生报考)、中阮(限江苏省考生报考)、民乐低音(限大提琴、低音提琴报考);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大号(限江苏省考生报考)、圆号、长号、萨克斯、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限非江苏省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爵士低音提琴、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
5、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广告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文化高考,专业免试,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除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其他均按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6、我校各专业具体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地点,录取方式等信息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家长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南艺校本部考点网上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时间安排在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31日,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1月中旬开始,具体事宜我校将提前公告。
注:本公告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院校,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是 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
学校目前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影视学院、工业设计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按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学校设有艺术史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等37个本科专业。
南京艺术学院2017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及合格线
2017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计划▼
2017南京艺术学院各专业校考内容▼
2017招生录取规则
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外省录取办法:
1、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山东、四川省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具体招收计划以相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在各省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艺术类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舞蹈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5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文件精神,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相关专业须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12)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3)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注: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B.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14)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校均遵照执行。
3、外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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