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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资讯了解更多高考信息,请一定要关注我们哦!截止3月27日,共有84所高校发布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其中,南京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都已经出炉!
南京大学2018自招简章
南京大学致力于培养符合国家需要、推动科技进步、引领社会发展、适应国际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报考条件
2018年自主招生将结合我校学科优势与人才培养特色,招收具有明显学科倾向和良好个人禀赋,以及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学生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及以上奖项。
(二)学科特长类:高中阶段在相关学科领域能力突出,能够提供真实充分证明材料的考生。
1.报考理科专业(类)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其中,报考天文学类考生竞赛科目须为数学、物理),或在科技创新类全国决赛、国际比赛中获得一等及以上奖项。
2.报考文科专业(类)的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人文社科竞赛决赛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或在语言、文史、逻辑、记忆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其中,在外国语言文学方面获得优异成绩的只能报考俄语、日语和朝鲜语专业。
注:上海、浙江考生不分文理,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超过2018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考生仅能报考一个招生专业(类),其中报考学科竞赛类的考生选择专业(类)应与竞赛获奖科目相一致。
报考类别
| 专业类别
| 招生专业(类)
| 计划数
| 学科竞赛类
| 理科
| 数学类
| 45
| 物理学类
| 化学类
| 生物科学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学科特长类
| 理科
| 天文学类
| 10
| 地质学类
| 25
| 地理科学类
| 20
| 临床医学(5+3一体化)
| 20
| 口腔医学(5年制)
| 5
| 文科
| 哲学
| 10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5
| 俄语
| 5
| 日语
| 5
| 朝鲜语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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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法
即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24:00,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个人照片须为2018年高考报名或高三年级未经PS的证件照片。扫描或拍照后网上提交报名材料,不再寄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且提交后不得修改。
1.由报名系统生成,且经中学核实、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南京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800字,重点描述学科特长表现及发展潜质。
2.经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上海、浙江还应提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3.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以及有助于体现考生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科研论文、发明专利为非必要材料,提交考生须一并提交论文查重和专家认证报告,同时我校将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4.身份证正反面。
注: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与《南京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审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类,审核结果于4月底公布。
(二)综合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按照报考专业类别参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为6月1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中,审核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参加面试,重点考查相关学科知识储备和专业发展潜力;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参加笔试,重点考查运用已有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测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三)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招生专业(类)计划和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分专业(类)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名单,公示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
1.优录政策分为两等,分别为: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享受此政策人数不超过优录考生总人数的40%;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可直接录取。
2.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提供。
3.对于上海、浙江,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其中,取得二等优录政策的上海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取得二等优录政策的浙江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
4.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四)公示及录取。自主招生测试资格名单、认定优录名单均由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结果生效。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不再与考生签订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公示认定结果即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我校将依据公示的优录政策及专业(类)进行录取,考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
五、其他
1.凡在自主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考试资格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2.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3.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4.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照“三三制”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和培养。
5.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2018年3月27日
大连理工大学2018自招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将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选拔类别及政策
我校自主招生选拔类别分为精英计划和卓越计划,其中精英计划分为A类、B类,卓越计划分为C类、D类,详细政策如下:
注:(1)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校主校区一批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3)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内蒙古模拟投档线为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普通理工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报名条件
凡具备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A类条件: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两次获得一等奖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以下同】,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
2、B类条件: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获得一等奖者,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
3、C类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获得二等奖者;(2)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D类条件:(1)在高中阶段期末考试数学、物理、化学三科中,某一科目取得单科成绩4次年级排名前1%,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达优秀标准者;(2)在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
以上仅为报名基本条件,达不到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初审。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
1、上海、浙江不分文理科招生,其他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
2、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197人。
四、报名及初审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10日,考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
申请表中“成绩信息”所列各次高中成绩缺一不可,包含①高一上学期期末②高一下学期期末③高二上学期期末④高二下学期期末⑤高三上学期期末或高三最近一次年级考试⑥学业水平;以D类条件(1)报考者还需在申请表“单科排名信息”中详细填写符合条件要求科目的历次考试年级排名,同时提供加盖中学公章的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图片。如有特殊情况须所在中学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情况说明。
(2)相关获奖证书的扫描图片。
(3)个人自述材料(须本人手写并签名)。
(4)上海、浙江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档案(须加盖中学公章)。
(5)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如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相关社会团体或相关领域专家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作为资格初审时的参考。推荐程序为: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推荐须由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亲自完成,填写推荐信时须严格依照模板内容,全面、具体的展示被推荐学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组织推荐须提前按程序集体研究、公示,并加盖组织公章。每份推荐信只能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组织)对其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上述材料中(1)(2)(3)为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上海、浙江考生还须提供(4)综合素质档案,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申请表版本号与网上一致,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须在系统《申请表》“综合信息”中如实填写并上传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申请材料中所有需本人签字处均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如未签名或漏签名将视为报名无效,如非本人签名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所有报名申请均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不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2、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特别是相关证书等组织专家组进行质量评估和深度审核,并对上海、浙江考生提交的综合素质档案中所展现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实践创新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考量,择优确定初审合格资格。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按照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即取消考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办依规处理。
3、初审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18年5月7日起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五、测试要求
1、测试确认: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21日-6月1日期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未按期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2、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报名平台确认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后,直接在线打印《准考证》。
3、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测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4、证件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持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者一律不可参加测试)。
5、测试形式:申请A类和B类的考生只需参加面试;申请C类和D类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6、测试内容:(1)笔试:涵盖数学和物理等方面知识,注重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逻辑能力、计算能力、探究能力等;满分200分;时间为3小时。(2)面试:注重考察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知识结构、创新想象、科学思维、心理状况等;满分100分。
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也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资格认定及专业分配
1、我校将依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测试成绩确定相应合格资格,A类和B类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C类和D类面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其中,以A类条件报考者,如面试成绩未达A类标准且成绩良好,可获得B类资格。
2、我校将根据考生自主招生报名时专业志愿、测试成绩和各专业计划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
(1)获得A类、B类和D类资格的考生,直接满足考生自主招生第一专业志愿;
(2)获得C类资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入选专业,笔试成绩相同时优先满足面试成绩高者,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将通过专业调剂确定其入选专业,专业调剂时将不征求考生意见。
3、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18年6月22日起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自主招生测试结果。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1、遵循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3、在高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4、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入选专业的体检要求,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
6、上海、浙江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7、本年度测试成绩及合格资格只适用于2018年高考录取使用。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大连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校内第三方巡视员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教务处及各学部(学院)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及选拔工作。
3、我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规定实行四级信息公开,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属犯罪行为,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和参加测试,凡在报名、测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随机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受理举报电话:0411-84708124。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
联系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邮政编码:116024
网 址:http://recruit.dlut.edu.cn
十、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与各省级招办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南京大学、西南交大本科招生网,由北京高考在线团队-北京地区最具影响力的高考升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bj-gaokao)综合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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