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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生百日学案——我们主要发布:2016年艺考政策、2016年各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2016年各省艺考时间表、专业考试技巧等。我们将为你提供最有价值的艺考资讯。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位点众多,拥有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以及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等多个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及硕士学位授权点。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专业本科生。
目录
一、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二、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三、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四、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专业(江苏省内)
五、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专业(江苏省外)
六、美术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七、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学(实验班)、舞蹈学专业
一、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生)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具备主持采访、影视制作、创意策划和文案写作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电媒体、网络新媒体、影视公司、出版发行机构、政府和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节目主持、出镜采访、影视编导、企划撰稿、策划执行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 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收本科生 30 名(文理不限),其中面向江苏省招生 20 名,面向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生 10 名;学制 4 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无色盲、色弱,男身高 1.70 米及以上,女身高 1.60米及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4.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 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 23时 59 分关闭报名系统)。完成后,用 A4 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6 年 1 月 19 日上午 8:00-下午 16:3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3.报到要求: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 年
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
字确认)及 2 张近期免冠 1 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6 年 1 月 21 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播报(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 4 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综合素质考查(当场随机抽题问答,文学常识问答)
(4)才艺展示,在下列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
①器乐(自带,钢琴演奏不列入考试范围)、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伴
奏乐请用标准 MP3 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进入普通 U 盘,现场备有 MP3 播放器,
提供 U 盘中的 MP3 文件读取,考生不可带入任何具有录放功能的电子产品);
②朗诵自备文学作品(在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形式中任选
一种,限时 2~3 分钟)。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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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四项满分为 300 分,其中指定稿件播报、话题评述、才艺展示项满
分各为 80 分,综合素质考查项满分为 60 分。
7.专业考试成绩将于 2016 年 4 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
网查询,对于合格考生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
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江苏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
不低于 50 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
弱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
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
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
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
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
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
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
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
准。
4.认可我校 2016 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
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52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网址:http://wxy.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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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向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招生)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及文艺团体
培养各类编导、策划及节目主持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 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招收本科生 32 名,
其中面向江苏省招收 24 名(文理不限),面向浙江、湖南两省各招收 4 名(均
为文科 3 名,理科 1 名);学制 4 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
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工作。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我校将不再对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组织校考,考生直接参加生源所
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或统考。
2.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高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才选拔的需求,参照义务教育中学阶段课程标
准,重点考查考生的影视作品分析及创作的基本能力、综合艺术感悟能力、审美
能力,考核科目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 300 分)。
(1)报名时间:2015 年 12 月 14 日-17 日(截止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17
日 17 时)。联考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
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信息和网上缴费。
网报系统实行考生个人确认,支持银联卡付款。考试费按每生 4 门考试科目共
240 元收取。
(2)考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6 年 1 月 10 日左右起(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随园校区
新传大楼)
笔试时间:2016 年 1 月 17 日 上午 9:00-11:30,影评创作
2016 年 1 月 17 日 下午 14:30-16: 00,故事创作
笔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3)考试内容
(笔试科目:包括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满分为 200 分。影评写作和故事创
作各 100 分;
A.影评写作主要考查考生的影视审美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
力,考核方式为考生观看影视作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影评写作,字数不
少于 1000 字,考试时间(含影片播放时间)共 2 小时 30 分钟。
B.故事创作主要考查考生的想象力、艺术思维和感悟能力、艺术表现与创
作能力。考核方式为考生根据题目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字
数不少于 800 字。故事创作考试时间共 1 小时 30 分钟。
面试科目:包括才艺展示和综合素养考察,满分为 100 分。其中,才艺展
示 20 分,综合素养考察 80 分。
A.才艺展示考试目的为考查考生的自然条件、才艺水平和艺术修养。考试
内容为在演唱、演奏、舞蹈、朗诵、小品五类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考试现场仅
提供钢琴,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伴奏音乐,请事先用标准 MP3 格式作
为唯一文件存储至普通 U 盘,考试现场提供播放器。考生不得将任何具有放录音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时间不超过 2 分钟。
B.综合素养考察考试目的为考查考生的性格爱好、特点特长;口头表达能
力、艺术感悟能力、独立判断能力和生活观察能力;心理素质、临场应变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考试形式为考生现场回答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相
关的问题。时间不超过 4 分钟。
3.有关浙江省、湖南省考生需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
考,考试安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
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江苏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
低于 50 分)和专业分(江苏考生要求达到联考前 300 名)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
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
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
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
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
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
准。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5891023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站:http://xinchuan.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三、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面向江苏省招生)
(一)培养目标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网络与新媒体传播
机构、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及其他影视创作部
门培养专业扎实、技法娴熟、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悟力与创造力的应用型高级摄影
摄像人才。毕业生可在上述单位从事影视摄影、影像编辑、后期剪辑、节目制作
等工作。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 年,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面向江苏省招收本科生 20 名(文理不限);
学制 4 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影视摄影与制作事业相关专业工作。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艺术专
业考试(校考),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
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 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
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开放缴费)。
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
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关闭报名系统)。上述工作完成后,须用 A4 纸打印本专业报名表并由考
生本人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2.报到时间:2016 年 1 月 22 日上午 8:00-下午 16:30
3.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大厅(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
文苑路 1 号)
4.报到所需材料: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5.考试时间:2016 年 1 月 23 日
6.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7.考试内容
考试方式为笔试,包括视觉故事构成、影视图像分析、影视摄影基础三个科
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间 2 小时 30 分钟,每个科目满分 100 分,专业成绩总分 300
分。
(1)视觉故事构成考试内容:主考方提供多种图案素材,考生经构思后,
任意选择素材中适用的图案进行剪贴组合,构成具有故事情节的四幅连环组图,
并在每幅图案下面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对图案所表现的内容进行阐述。四幅连
环组图与简要的文字说明构成一个完整的视觉故事。
具体说明:
考生可任意选择与使用考试提供的图案素材(数量不限)进行剪切、拼接、
粘贴到试卷中形成组图并可对组图进行加色和绘画。
考生不得自带图案素材,违者按作弊论处。
考生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工具。
(2)影视图像分析考试内容:主考方提供影视作品截图 3-5 幅,并从影视
摄影专业角度提出艺术形式、表现技巧、主题思想等方面的问题,请考生回答。
参考书目:
骆志伟:《影视作品分析》,重庆大学出版社,2015 年出版
李培林:《摄影创作与审美》,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年出版
(3)影视摄影基础考试内容:
影视摄影基础知识,包括静态图片摄影知识与动态影视摄影知识。
参考书目:
卜新章:《摄影基础——摄影实战技巧》,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年出
版
郑国恩:《影视摄影艺术》,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 年出版
8.成绩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将于 2016 年 4 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南京师
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我校将向考试合格的考生发放书面通知。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
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高考文化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
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
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
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
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全省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
(校考)专业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
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
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5891023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站:http://xinchuan.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四、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面向江苏省招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6 年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 4 年制本科生 210
名,其中,面向江苏省招收 4 年制本科生 100 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
学美术学院。
(一)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
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动画等相关专
业工作。
(二)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及动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全省统考)。
2.江苏省统考:
(1)报到时间:2015 年 12 月 5 日(上午 8:30——下午 4:3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
城文苑路 1 号)
(3)考试时间:2015 年 12 月 6 日
(4)考试地点: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分考区,设点考试(填报志愿
时不受考点限制),统考考点的考试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
扬州大学:扬州市、泰州市
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连云港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连云港市
淮安市教育考试院:淮安市
(5)考试科目:
速写(八开铅画纸,全身人物动态速写(提供相关文字或图片)),考试
时间为 30 分钟;
素描(八开铅画纸,人物头像、石膏像或物体(提供人物头像图片、石膏
像图片、世界美术史上名家作品图片或物体图片)),考试时间为 2 小时 30 分
钟;
色彩(四开铅画纸,静物默写),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速写、素描和色彩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其中,速
写 60 分,素描 120 分,色彩 120 分。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专业招生简章(江苏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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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
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四)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高考文化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江苏省美术统考前 30 名的考生英语单
科不作要求)和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
考生,录取时将按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而成的综合分统一划定最
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
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
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五)大类招生专业方向选择办法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大类招生,新生
入学后即划分专业方向。美术学类按照雕塑、美术教育、油画、水彩水粉画、摄
影、中国画等 6 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设计学类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
展示设计、漆艺设计、陶艺设计等 5 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专业方向选择的办法
为,按照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学生入学后填写的专业方向志
愿申请,完成专业方向志愿选择。
(六)有关事项的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全省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
(校考)专业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
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
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网址:http://msxy.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五、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面向江苏省外招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6 年面向全国有关省份招收四年制本科生210 名
(文理兼招)。其中,拟面向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甘肃、湖南、福建、
广西、山西、安徽、内蒙古、辽宁、吉林、云南招收四年制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和动画专业本科生。
因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生招生政策尚未公布,实际招生省份
将根据各省招考政策做调整,以我校本科招生网最终公布信息为准。
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一)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
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并且所在省美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
合格者才可报考我校专业校考。
2.考生根据本简章所公布的各省份报名时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在
省“准予参加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到我校所设的江苏省外
考点报名,不接受函报。吉林省考生须在我校辽宁省所设考点参加考试,除吉林
省外的考生须在考生当地省份我校所设考点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二)专业考试
1.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专业统考或联考并且成绩合格,才可参加由我校
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考生未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则不得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3.如考生所在省已设有我校相关考试类别考点,则考生不得在其他省相同考
试类别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4.考试科目
素描(八开画纸,人物头像),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色彩(八开画纸,静物默写),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素描和色彩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其中,素描 150
分,色彩 150 分。
5.江苏省以外考点设置情况:以下待定考点报名、考试时间以我校本科招生
网上公布为准。(根据我校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联系情况,陆续更新。)
6.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将在 2016 年 4 月底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
布,其中考试合格考生以书面形式通知。
(三)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
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四)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
色弱的进档考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以
其所在省份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
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文化分÷所在省份文化分满分×60)
+(考生专业分÷该专业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
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
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五)大类招生专业方向选择办法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大类招生,新生
入学后即划分专业方向。美术学类按照雕塑、美术教育、油画、水彩水粉画、摄
影、中国画等 6 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设计学类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
展示设计、漆艺设计、陶艺设计等 5 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专业方向选择的办法
为,按照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学生入学后填写的
专业方向志愿申请,完成专业方向志愿选择。
(六)、有关事项的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
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
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
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
准。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网址:http://msxy.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六、美术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面向江苏省、山东省招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6 年面向江苏省及山东省招收四年制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本科生,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一)培养目标
招生专业 培 养 目 标 就 业 去 向
服装与服饰设计
培养具有研究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规
律能力以及掌握相应的工艺技术和实践经
验能力的综合专业型人才。
从事服装公司及服装企业的设计、技术
管理、营销工作;从事模特经纪公司、新闻
媒体、广告部门及展览公司等领域的表演及
策划工作;从事高校及中等专科学校服装设
计与表演艺术教学工作。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历、课程设置及招生计划
专业 学制 学历科类 主 要 课 程 招 生 计 划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本科 艺术
设计史、设计概论、服装设计、服装制板、缝
纫工艺、形体塑造、形象设计、服装摄影、服装表
演与编导、服装市场与营销等。
江苏省拟 3 名;山东省拟 7 名。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
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相关专业
工作。考生身高要求:男性 180cm 及以上,女性 170cm 及以上。
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单独考试(校考)的江苏、山东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网址:
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
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
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
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用
A4 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网报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关闭报名系
统)。上述工作完成后,须用 A4 纸打印本专业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
(校考)。
(2)江苏省、山东省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原美楼美术馆(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报到,
并参加专业加试。
2.考试说明:
参加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的考生,报到时,考生须带本人第二代居
民身份证、《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及《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
统生成,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以及 2 张近期免冠 1 寸彩色照片。
(1)报到时间:2016 年 1 月 22 日上午 8:00-11:0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原美楼美术馆(南京市仙林大学城
文苑路 1 号)
(3)考试时间:2016 年 1 月 22 日下午-1 月 23 日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5)考试科目:
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8 开画纸,考试时间 3 小时。
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 CD(WMA 格式),女生自备高跟鞋、
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备注:每科满分 150 分,总分为 300 分。南京师范大学考点接受江苏、山东
考生参加考试。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
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内同批次最低录
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按照专业考试科目总分
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
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的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
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
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
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
准。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网址:http://msxy.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七、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学(实验班)、舞蹈学专业
音乐学专业(面向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招生)
音乐学专业(实验班)(面向江苏省招生)
舞蹈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一)培养目标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教育依托人文传统底蕴深厚的南京师范大学,
在重点培养音乐教师的基础上,同时把培养音乐专业优秀人才作为目标。学院以
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秉承精英教学的传
统,致力教学改革和素质创新教育,扩展海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新渠道,考研率稳
步上升,毕业生就业率高,出国深造人数多,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教
学、创作、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 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含师范、实
验班)、舞蹈学等专业 4 年制本科生 145 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
大学音乐学院。
招生专业 培养方向 学制 学历 考试形式 备 注
音乐学
(江苏省内)
音乐学(师范) 四 本科 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
音乐学
(江苏省内)
音乐学
(实验班)
四 本科 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 由中央音乐学院支
持办学。
音乐学
(面向浙江省、广
东省、湖南省、安
徽省、湖北省招生)
音乐学(师范) 四 本科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
的音乐省统考
入校 后只 提供 钢
琴、声乐、民族乐器方
向教学,每个省份计划6
人。(浙江省、湖南省
只招收文科生。)
舞蹈学 舞蹈学 四 本科
面向全国招生,考生
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
的考试(校考)
招生计划:拟招生
共30名,其中江苏省拟
15名,其他省份拟15名。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凡符合
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
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 2016 年艺
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专业考试。
舞蹈学专业单独考试(校考)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校考的考
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
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
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
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
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关闭报名系统)。
上述报名程序全部完成后,用 A4 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
有关江苏考生参加全省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
信息。
2.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 5 省专业统考
有关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等 5 省考生参加生源地所
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3.舞蹈学专业校考
(1)报到时间:2016 年 1 月 20 日上午 8:30-下午 16:0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随园校区 16
号楼)
(3)报到要求: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
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办理
专业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6 年 1 月 21 日起(暂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6)考试内容: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其中自选
技巧展示时间 1 分 30 秒内),满分为 150 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 3 分钟内),满分为 100 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 50 分。
舞蹈学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
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7)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统考成绩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舞蹈学校
考专业考试成绩可在 4 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bkzs.njnu.edu.cn)查询,
合格考生成绩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音乐学院音乐学、舞蹈学招生简章
31
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对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实验班)专业,对高考文
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60
分(江苏省音乐统考前 30 名对英语单科不作要求),专业分在江苏省音乐专业
统考声乐或器乐前 300 名以内[含 300 名]的江苏省考生,将按照专业分统一划定
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
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
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对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最低
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省统考合格,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的浙江
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考生,将根据各省专业统考专业分从高到
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
录取。
3.对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关于音乐学(实验班)专业的说明
音乐学(实验班)专业学制为 4 年,旨在培养新型的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人才。实验班课程体系依据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教育理念、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并进行教学工作。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引进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流行最广的三大先进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探索出的一条融国际先进音乐教育理念与方法的中国特色音乐教育之路。学生进入“新体系”实验班,除了能够系统地学习世界先进的音乐教育方法外,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还有机会通过音乐学院选拔等形式赴中央音乐学院或国外相关音乐学院短期交流学习。
(八)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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