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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已经启动,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2、江苏省考生注意事项:
①报考音乐学(师范)、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成绩无效。
③报考工艺美术以及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的工艺美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美术专业省统考,且成绩须达江苏省公办艺术本科(美术统考)省控线,否则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流行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均须参加音乐专业省统考,且成绩须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且成绩须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④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合作办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江苏考生。
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合作办学)的江苏考生只须在校内考点参加校考。
⑤本公告内容如与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为准。
3、外省考生注意事项:
①外省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省级统考(或联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使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也无效。
②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③我校除南艺校内考点外,有部分专业在外省设有专业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凡考生高考所在省设有考点的专业,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外省考点所在省份有专门规定的,考生须遵照执行。
4、我校2018年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个别乐种有报考省份限定,凡未列出的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笙、柳琴(限江苏省考生报考)、中阮(限江苏省考生报考)、民乐低音(限大提琴、低音提琴报考);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大号(限江苏省考生报考)、圆号、长号、萨克斯、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限非江苏省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爵士低音提琴、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
5、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广告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文化高考,专业免试。
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除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其他均按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6、我校各专业具体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地点,录取方式等信息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家长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
南艺校本部考点网上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时间安排在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31日,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1月中旬开始,具体事宜我校将提前公告。
注:本公告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艺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法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二、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音乐学(师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兼文、艺兼理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江苏省文化高考,专业免试,依据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需于2015年12月15日—31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报考理论类、雕塑、书法学、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直接打印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于2016年1月19日开始至考生选报专业考试开考前一天,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现场打印准考证。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还需于2016年1月8日—15日网上预约面试时间,预约成功后,打印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1月19日开始至考生选报专业预约考试开考前一天,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现场打印准考证。
现场打印准考证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考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省考试院发给的《2016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2016年1月15日18:00,报考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专业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报考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的江苏省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江苏省公办艺术本科(美术统考)省控线,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2、外省考生
①我校在省内外均设有专业报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如选择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必须远程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5年12月15日—31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
(http://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报考美术设计类、理论类、雕塑、书法学、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直接打印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于2016年1月19日开始至考生选报专业考试开考前一天,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现场打印准考证。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还需于2016年1月8日—15日网上预约面试时间,预约成功后,打印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1月19日开始至考生选报专业预约考试开考前一天,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现场打印准考证。
现场打印准考证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考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如选择校外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必须按所选择考点规定的时间、报名方式等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12月31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1月15日18:00,报考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专业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⑦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山西省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319号)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我校上述专业之外的专业,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
我校设在山西的考点,原则上不接受山西省以外考生报考。
3、报名交验的材料
①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交验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考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②在外省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交验身份原件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③所有考生,均需验证无误后方可报名。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4、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1、以上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5月份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http://zhaosheng.nua.edu.cn/)公布的为准;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文化分是指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
3、“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6、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兼文、艺兼理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高考,专业免试,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7、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8、艺术类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详见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六、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七、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16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有关操作;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按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3、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4、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日语教学;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7、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ua.edu.cn/;
8、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于2016年5月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艺术学院
Nanjing University of the Arts南京艺术学院(Nanjing University of the Arts),简称“南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办学实力最雄厚的高等艺术学府,并且为世界五大综合类艺术大学之一,中国六大艺术学院之首,江苏省以及华东地区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院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大学。也是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综合类艺术大学,是中国综合类艺术最高学府。南京艺术学院的前身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专董事会主席,1959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拥有多学科、本硕博多层次教育体系的新型综合性艺术院校。是截至2016年中国唯一拥有艺术学五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根据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座落于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南京主城区内,学校占地700余亩,校舍面积30万平方米。在校生总数11394人,其中校普通本科生9145名,博士生129名,硕士生875名,留学生120余名,成人本科生675人,附中学生450余名。2017年中国艺术学学科门类大学排名:南京艺术学院位列中国第三,在分专业排行榜中,南京艺术学院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均榜上有名,其中设计学排名中国第二,美术学排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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